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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释义第五十条-担保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2 13:57:59 人浏览

导读:

来源:作者:10-04-29第50节法条内容: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释义:本条是对债权与转让抵押权不可分离的规定。抵押权为从属权,它根据所担保的债权而发生,依赖于债权而存在,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其对债权的依附性使其与债权
来源: 作者: 10-04-29

  第50节

  法条内容: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释义:

  本条是对债权与转让抵押权不可分离的规定。 抵押权为从属权,它根据所担保的债权而发生,依赖于债权而存在,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其对债权的依附性使其与债权不可分离。因此,抵押权人不可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也不可单独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如抵押权人欲转让其抵押权,必须与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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