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担保法 > 担保知识 > “富二代”申请助学贷款是自立?

“富二代”申请助学贷款是自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3 18:30:12 人浏览

导读:

父亲是身家不菲的建筑商,爷爷去世时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一笔现金,但江苏扬州大学某院大一新生王俊乔却不让父亲和爷爷替自己上学买单,硬是要自己贷款上大学。对于该生申请助学贷款自立,不做社会寄生虫的做法,撰稿记者不吝赞美之词,洋洋洒洒千余字,俨然要为社会

父亲是身家不菲的建筑商,爷爷去世时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一笔现金,但江苏扬州大学某院大一新生王俊乔却不让父亲和爷爷替自己上学“买单”,硬是要自己贷款上大学。

对于该生“申请助学贷款自立”,不做社会“寄生虫”的做法,撰稿记者不吝赞美之词,洋洋洒洒千余字,俨然要为社会树立一个富而不骄的新青年楷模。然而,对此事网友们的态度却一边倒,尽是“拍砖”之声。

国家助学贷款不是“自立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助学”二字已显示了其面向贫困生的鲜明而单一的指向性和解燃眉之需的救济性,它是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专款。此学生的父亲是身价不菲的建筑商,家庭岂止是富裕!而且,其离世的爷爷还专门为她留下足够多的学费和生活费,既不“贫”更不“寒”,一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不说需不需要,其根本就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

而且,每个学校的助学贷款都有名额限制。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然后才能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近年来贷款名额虽有所提升,但是依然是“粥少僧多”。我所就读的高校里,发放贷款数和总额虽然已经是西部地区第一了,但是名额的限制下一些班级仍有同学只能“忘款兴叹”。资源如此有限,王同学利用助学贷款自立的背后已经悄然剥夺了另一个贫寒学子的发展甚至生存权利。此等近乎残忍的“自立”值得媒体如此大肆的宣传、褒扬吗?

古语云: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自立从来都是与个人品德修养紧密联系。“自立“的含义更是丰富,《礼记·儒行》云:“力行以待取。”《汉书·张耳陈馀传》曰:“上贤高能自立然诺。”靠自我能力有所建树;能自持自守,塑造人格……皆是自立的题中之义。将自立等同于经济上不依赖父母来养活自己是窄化了自立的真正含义,而为了“自立”而申请只有贫困生才能申请的助学贷款更是对自立的侮辱,怎么算得上是“自立”?

最奇怪的是,该生在申请之时就没有看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第一条就言明“非家庭经济困难者不能申请”么?即便学生“没有看见”,那学校的负责老师也不知道,也不明就里的就通过申请了?以严格著称的学校、银行的层层审核竟然在这个“自立”的女孩面前都成了儿戏,这让人情何以堪?而且,要申请助学贷款,一个必备材料就是县乡村(街道)三级鉴定的贫困证明,身为富豪之女的她是怎么飞下枝头变身“灰姑娘”的?这些疑云恐怕不是一个“自立”可以拨开的。

退一步说,就算当地经济发达,贫困生较少,名额有余,那学校也要恪守“宁缺毋滥”的准则。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补贴,专款专用,岂能被人挂着羊头卖了狗肉?如果名额有余,则应该如实上报,以便国家政策制定,实现不同学校之间实现名额调剂,最大限度保障贫困学生的求学要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要自立,请别打助学贷款的注意,这不是“自立基金”、“创业基金”。况且,除了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国家还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学生有“自立”之心,完全可以凭实力去争取奖学金来“养活”自己,何必鸠占鹊巢,夺贫困生的名额?

面对助学贷款,丝毫马虎不得,不负责任的乱审定不仅会破坏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纯洁,浪费国家的资源,也会使得学校名誉受损。当然,这种损人利己的“自立”更不会赢的人们的掌声,只会招致鄙视的眼神。这次有点正面意味的宣传,在我看来却反讽十足,不知道是记者的水平有限还是这个社会本就太荒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