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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22:54:57 人浏览

导读:

炒股现在成为很多人的投资方式。按照中国的人口基数,中国的股民也是世界上最多的最多的股民,但是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股民都会炒股,因此在股权方面有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股权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炒股现在成为很多人的投资方式。按照中国的人口基数,中国的股民也是世界上最多的最多的股民,但是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股民都会炒股,因此在股权方面有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股权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二、股权的出质
 
  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信托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也可以出质。
 
  三、股权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1)主债权的种类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2)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保证的对象,保证人对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保证人是否得知该债务为自然之债,只要承诺保证,就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这也体现了保证合同的独立性)。不过,如果是在保证成立后主债务因时效完成而变为自然债务的,保证人也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不予履行的抗辩,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一旦就此类债务自愿承担了保证责任,就不得再反悔。
 
  (3)对于未来的债权,也可以进行担保,《担保法》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这就是所谓的“最高额保证”。一般来说,最高额保证只担保一定期限内所发生的债务,如果当事人疏忽而没有约定该期限,就会出现不定期的最高额保证,为了避免保证人承担无休止的债务保证责任,法律必须拟制一个确定的决算期限,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应当以约定期限的终点为决算期,如果没有约定,则以保证人的通知到达债权人之日为决算期(担保法27条)。但应当注意,保证人所担保债务的具体数额并非指确定期间发生的全部债权总额,而是指决算期时的债权余额。
 
  主要是主债务、自然债务以及未来的债务,弄清楚这些担保主债权有利于我们更加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有哪些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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