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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10:31:36 人浏览

导读:

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仓单质押贷款是指银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

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银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办理贷款的信贷业务。

二、重要属性

1、期限: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仓储物储存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

2、金额:仓单质押率一般不超过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价值的70%。仓储物价值根据仓储物总价值扣除必要的其他费用后确定(仓储物价值=仓储物的单位价格×仓储物数量-预估计的其他费用)。仓储物的单位价格通过比较仓储物进价和市场价,就低确定。预估计的其他费用是指贷款期间可能产生的仓储费用以及仓单尚未支付的其他费用的总和。

三、产品特点

1、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2、促进国内商品贸易,加快市场物资流通;

3、提供融资便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4、扩大企业销售,增加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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