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典当行收当欠规范
导读:
哈尔滨个别典当行收当不问来路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一家典当行,王谋拿出一款6年前购买的浪琴女士腕表称要典当,该店一名女同志首先问他想卖多少钱,给出4000元的价格后,她表示不可能。王谋又问:如果有发票是不是能多卖点儿,这名女同志说,有没有发票一个样,只不过有发票我们能好往外卖。在等待过程中,她问王谋带身份证了吗?王谋称匆忙没有带,该女同志虽然也犹豫了一下,但没再说什么。据从另几家典当行了解到,情况也是这样,“当”时不要当品的原始发票等证明材料及不对身份证仔细核实就可顺利典当。
盗窃后到典当行“串现”
“2008年8月到11月中旬,经我们科办理的盗窃案件中,有几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将盗窃来的贵重物品拿到典当行以低价卖掉,换取现金之后挥霍。”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马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马红介绍,哈尔滨市某单位工作人员万某,看到本单位曲某穿着阔绰,认为曲某家里非常有钱,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一次,他偷出曲某家的钥匙私配了一套。去年8月的一天,他用配好的钥匙进入曲某家中,盗走一件女式貂皮大衣和一件男式皮夹克。万某拿着貂皮大衣到哈尔滨某典当行以3000元的价格卖掉。据万某交代,他卖大衣时并没有出示购物的原始发票,典当行收当事也没坚持要。
2008年11月15日,女子王某趁男友不备,顺手拿走男友母亲的背包,经最后确认,包内有一条金项链价值8700元,两枚戒指价值4000元及手表、医保卡等物品。据王某交代,一枚戒指和项链卖给了道里区的一个寄卖行,戒指卖了900元,项链卖了8000元。她在出售时没有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号码是别人的,同样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犯罪嫌疑人卖赃物不受阻,很显然,在这几起案件中,个别典当行成了犯罪嫌疑人销赃的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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