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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亟须法律补白质押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05:46:41 人浏览

导读:

[导读]抵押担保是指在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的前提下,由债务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抵押物可以是
[导读]

抵押担保是指在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的前提下,由债务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10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亟须法律补白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运行3个月以来,应该说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2007年10月1日,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一天正是物权法生效的第一天。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从而有望盘活我国企业总规模达1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登记系统上线运行仅3个月,就已接受登记超过8000笔,接受查询超过7500笔,累计提供查询证明超过600笔。从填写了出质人企业规模的登记来看,中小企业超过80%。不过,由于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应收账款的定义、登记描述标准等基本问题还不明确,登记用户对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描述也不够规范,为未来解决可能存在的纠纷带来隐患。付款人信用成关键总规模10亿元的应收账款不仅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笔急待盘活的信用资产,也为商业银行掘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用武之地"。不过,对于这些跃跃欲试的银行来说,最大的困难是了解应收账款付款人的信用情况。"应收账款质押关键的是应收账款付款人的信用,付款人能够到期还款是贷款安全的根本保障。借款人的信用反而不是最重要的。"中信银行一位人士表示。但问题是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付款人并不构成直接的信贷关系,如果得不到对方授权,就不能直接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对方的信用情况。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了满足合理的需求,将来有关部门应该考虑扩大信用报告查询使用的范围,扩大征信系统的应用。"但他同时表示,但即使将来不经应收账款付款人的授权就可查询其信用报告,征信系统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信息参考,银行对于不清楚的风险环节,还需要通过实地调查、察看往来账目等更多方式做贷前调查。亟须法律补白"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学院为省重点医科院校,为合法承贷主体。经调查,该校目前各项收入稳定,还款来源充足,发展前景广阔,对其提供信贷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行信贷投向。"这是登记系统中的一笔登记对质押财产的描述。这个登记交待了贷款发放的背景情况,而对于识别质押财产本身的金额、期限等信息则语焉不详。除了"报告式"的登记,甚至有一些企业直接把广告文案作为质押财产描述录入到了登记系统中。"从登记用户提交的登记来看,填写登记内容的机构对如何使用这个电子化的登记系统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体现在对质押的应收账款如何描述的问题上。"该负责人表示。"类似这样含混的登记对质押财产描述也能起到一定的公示作用,但是还不够明确。"该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考虑如何引导登记人将应收账款描述得更明确,"一条原则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保证法院能够明确地界定特定的应收账款"。之所以出现"报告式"、"广告式"的登记,是因为我国法律对应收账款还没有进行相对明确的定义。应收账款的范围和登记描述标准等问题的解决,最终需要通过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来定义和规范。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的,还包括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法律效力、登记有效与无效的法律标准,以及应收账款付款人在质押设定中的权利和义务等诸多方面。而对于质押登记的当事人来说,如何根据自身交易合同下的应收账款的特点对其进行描述,达到保护权利又不过多暴露商业秘密的效果,也是需要掌握的登记技巧。

抵押担保与质押不同,抵押的债务人也以继续占有抵押物,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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