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何时确定抵押物是哪些
导读:
抵押在生活中很常见,而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扩大了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范围,为人们生活带来了更多便利,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浮动抵押何时确定抵押物是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浮动抵押何时确定抵押物是哪些
虽然抵押物范围处于浮动的、不确定的状态,但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并经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都是抵押标的物。特别是经抵押设定之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取得的财产,将自动归入抵押物的范围,成为浮动抵押标的物,而且抵押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不受限制,仍可自由转让财产或设定抵押。虽然物权法没有规定可以设定抵押的动产的详细品名,但通常是指机器、设备、直接生产工具(一般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一般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债权等财产。
同时,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凡来自抵押财产的一切所得(应存入抵押权人指定专用账户,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掌控),包括抵押物出售所得金额、毁损、灭失、征用等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还有出售抵押物所得之金额及天然孳息,还有抵押物毁损后的残留物等均应纳入代位物的范畴。
另外,在明了浮动抵押物范围时,应注意到浮动抵押资产的担保范围。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这一规定对浮动抵押制度同样适用。
二、浮动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浮动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该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浮动抵押的登记部门和登记地点。
(2)浮动抵押权的效力。
(3)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的保护。
三、浮动抵押的特点
浮动抵押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固定抵押,它不以特定的或可以确定的财产之上设立抵押其主要的特点为:第一: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第二: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第三: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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