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实现
导读:
留置权的实现,从条件上来说,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确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二是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三是须债务人于宽限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又不提供另外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于宽限期限内履行了义务或另行提供了担保,留置权消灭,也就不能实现留置权了。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依照法律规定,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须确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留置权人在留置财产后须再经过一定期间后,才可实现留置权。这里的一定期间,也就是给予债务人的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由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但其约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宽限期限少于两个月,则应延长为两个月。
(二)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事先已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务履行宽限期,则债权人可以不用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无法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不用通知,但必须要等到债务人两个月内仍不履行义务时,才可以实现留置权。在债权人能够通知债务人,又有必要通知债务人的,债权人若未经事前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宽限期内履行债务,则不能实现留置权。
(三)须债务人于宽限期内仍不履行义务,且另外又没有提供担保的
若债务人于宽限期内履行了义务或另行提供了担保,留置权即可以消灭,债权人当然不用,也不能实现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于宽限期限届满仍不履行义务,又不提供另外担保的情况下,留置权人才能实现留置权。
第一、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以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此期限称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它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两个月。
第二、宽限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留置权的实现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留置权人便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方法实现留置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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