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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荒之下担保业野蛮生长 部分公司70%高息拆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4 21:25:50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货币、信贷政策的逐步趋紧,钱荒成为业内的焦点话题。股市无钱,银行缺钱,楼市的资金也不宽裕。处处钱荒之下,有一股钱流在地下涌动。紧缩银根导致资金分布不均,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为担保行业提供了更大的边缘游走和腾挪空间。记者调

随着我国货币、信贷政策的逐步趋紧,“钱荒”成为业内的焦点话题。股市无钱,银行缺钱,楼市的资金也不宽裕。处处“钱荒”之下,有一股“钱流”在地下涌动。

紧缩银根导致资金分布不均,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为担保行业提供了更大的边缘游走和腾挪空间。记者调查获悉,在资本逐利的特性下,有些公司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不做担保业务,而从事着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这种担保的“异化”现象在业界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

高额利息吸引大量资金

担保公司吸储,一般年息高达18%。由于楼市、股市持续低迷,高额的利息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流向担保行业。

来自河南南阳的张女士称自己最近夜不能寐。她将家里全部积蓄30万元存入到当地一家小担保公司,每三个月可获13500元的利息。以此计算,年利息高达18%。

张女士说,她身边的很多亲戚朋友选择了这种理财方式,公司也信誓旦旦地说没有任何风险,但最近报纸上的一些报道让她无法踏实下来。前些日子,张女士看到报道说,3月初河南诚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2亿元客户资金离奇“蒸发”,更使得她整日处于恐慌之中。

对于投资者而言,楼市、股市等投资渠道持续低迷,而高额的利息吸引投资者手中的资金流向担保行业。“公司用于资金拆借的钱,很少一部分是自有的,其他都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一位大中型担保公司人士透露,一般公司员工会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吸储,年息高达18%,而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3.25%,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能达到5%回报率,但有投资门槛。

低成本地从银行拿钱也是担保公司揽储的重要手段。“我们会与一些有实力、资信好的企业合作,这些企业是银行的长期客户,让他们去银行借款,银行利率最多上浮到年息8%左右。我们给这些企业每月2分利,年息24%,除去还给银行的利息,他们还坐收16%的净利。”上述担保公司人士表示,“我们经常对这些客户说,现在做什么生意能赚到这么高的利润,做生意操心劳累还有风险,不如把钱放到我们这里轻轻松松钱生钱。”该人士称,通过这种方式从银行借贷必须有银行内部的配合,因为银行放贷后会对资金流向有监控。

强制扣除客户的保证金也截留了不少资金。由于担保公司向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前需在银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这就冻结了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而担保公司把保证金直接扣除在客户头上,等于截留了这笔保证金。广东一家灯具公司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向银行借款1000万,由于抵押物不足,担保公司给予担保,最后担保公司以扣除保证金和抵押物不足为由截留了800万,这家灯具公司到手的只有200万。“由于广东的中小企业较多,很多企业现在计划自己设立或投资担保公司,解决自己融资难的问题。”他说。

担保业务下“暗度陈仓”

作为担保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担保费,年利率为2.2%。而通过拆借业务,担保公司却可获得30%-50%的净利息收入。

此前,担保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担保费。一般的经营模式是,担保公司缴纳保证金给银行,银行根据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业务规模、信誉等给予一定倍数的放贷资金额度。而目前,在资本逐利的特性下,有些担保公司开始疏远担保业务,而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

北京一大中型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表示,担保费收入也就是根据放贷额度按年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去年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的最高放大倍数是10倍。“这就意味着若担保公司在银行存了1000万的保证金,最多能获得1亿的授信额度。实际操作中,一般只能放大3-5倍,也就是只有3000万-5000万的授信。以此计算,担保费收入也就是66万-110万。”上述担保公司人士称。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0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为2.1倍。而据担保机构的测算,一般放大到3倍融资担保业务可以保本,放大到5倍可以盈利。

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朱永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融资担保贷款的费率目前在2.2%左右。“2.2%的担保费收入只是毛利,还要扣除成本,还有代偿的风险,担保费收入实际并不高。”上述担保公司人士透露,“今年初,我们公司已经开会宣布,在担保业务上要控制规模,只做百分之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公司最主要的精力要放在资金拆借这类高收益项目上。”

记者询问何为资金拆借,上述担保公司人士称,“就是俗称的高利贷”。一家外资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担保业务是业务开展的根本,不能放弃。通过担保业务才能找到客户开拓其他的业务。”据悉,为了发展客户,担保公司招聘都喜欢从银行、保险公司挖角。

据了解,担保公司付给民间出资方的利息大约为年息18%-24%,而他们拆借出的利息却高达50%-70%,从而获得净利息收入30%-50%。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实际上,目前担保业务只是一些担保公司“暗度陈仓”的保护伞。担保费收入与银行授信额度直接挂钩,在今年整体信贷紧张的情况下,银行都收紧了授信额度。并且,担保公司主营业务担保费的年利率是2.2%。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担保公司为了生存,做起了纯粹的资金掮客。

双合同规避高利贷风险

超出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被视为高利贷。担保公司借款给客户时,会签署两份合同以规避高利贷的风险。

此前,记者曾急需一笔资金而到银行准备做房屋抵押贷款。银行方面告知,信贷资金紧张不能做,就算做了房屋抵押,拿到手的抵押额只能达到房屋评估价的七成。记者正准备离开,银行大堂经理递上一张担保公司的名片,“这个公司做这样的业务没问题,他们有关系能帮你拿到贷款。”[page]

记者致电这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只要愿意提供给担保公司贷款总额2.5%的保费,就可以帮你拿到房屋评估价100%的全额贷款。”记者表示,此房屋尚有按揭贷款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可以借钱给你解按揭,按每月6分利算。我们在银行都有关系,通过我们去找银行解按揭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话,最少半个月最多一个月,肯定能批下来。”

准备抵押的房产市价500多万,尚有50万的银行按揭。若以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担保费高达12.5万,50万按揭的月利息是3万。当记者表示,保费和借款的利息太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没关系,我们可以帮你做委托理财啊。如果你拿到500万后尚有暂时用不到的钱放在我们这里,我们给你每月1分到1分2的利息。”

原本一笔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担保公司分拆成了三笔业务:既有担保、又有高利贷和高息揽储。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场上小企业贷款一般为年利率8.2%。而北京几家民营和外资担保公司则表示,贷款月息是4分到6分,年息50%-70%。

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娄一林表示,超出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就被视为高利贷。法律上只是承认并保护最高为基准利率4倍范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超出的部分法律上是不予支持和保护的。

“我们借款给客户时,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把利息水平做在同期基准利率4倍之内,剩余的利息我们再签一份咨询费的合同。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法律上定义的高利贷。”上述担保公司人士说。

融资困境助推担保乱象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担保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广东省信用担保业协会秘书长陈文称,“银行采用‘砖头文化’的信贷模式看抵押物价值放贷,而小企业一般都抵押物不足,在此基础上担保公司应运而生。”

据他介绍,担保公司在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给予担保提升企业信用级别,帮助企业拿到贷款。作为承担风险的对价,担保公司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若贷款出现问题,担保公司要向银行100%的进行代偿。“既减轻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又满足中小企业贷款短、频、快的需求。再加上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担保公司繁荣发展起来。”他说。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担保公司成为中小企业信贷的助推器。今年信贷资金紧张的局面让小企业的融资更是雪上加霜。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但求贷无门,只能花高价钱求助于民间借贷、担保公司等。

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朱永杨表示,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银监会数据显示,去年银担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

高风险已初步显露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重申,依据相关规定,担保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等。

担保公司违规吸储、违规放贷的风险已经初步显露出来。去年初,河南金邦投资担保公司私自吸收公众存款,结果老板失踪,大量放款人四处奔走仍无法追回投资资金。今年3月份,400余名投资者在诚泰担保存的1.2亿元资金蒸发。

担保公司乱象已引起监管层重视。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等八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指出融资性担保行业基础薄弱,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机构规模小、资本不实、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一些担保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规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媒体座谈会上表示,2010年3月银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担保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等。“允许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其中自有资金的80%可以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券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另外20%自有资金可用于其他投资。但不允许自有资金直接放贷。20%以内的自有资金可委托银行进行贷款。”该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排查发现,目前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提高盈利水平,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资本,热衷于担保主业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存在一些单体机构风险,而且部分银行高管通过亲戚朋友自办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指定担保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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