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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03:01:40 人浏览

导读:

诉讼时效发生中断的情况有很多种,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时,而起诉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借款时,债权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一般会要求保证人的加入,这样在一定时间内,债务人不能偿还时,还可以找保证人,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

  诉讼时效发生中断的情况有很多种,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时,而起诉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借款时,债权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一般会要求保证人的加入,这样在一定时间内,债务人不能偿还时,还可以找保证人,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

  一、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

  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应当说,立法承认保证期间存在中断的情况,而具体内容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司法上,最高院《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认为保证期间系除斥期间,根据除斥期间的性质,保证期间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方面的中断的规定,否则就失去了规定的意义。因此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则保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多长?

  保证的保证期间,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自由进行约定的。另外,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理解,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在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起诉时,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期间是有所不同的,即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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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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