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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贫困生外地就读可申请助学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3 18:35:15 人浏览

导读:

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昨天(14日),黑龙江省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后除我市贫困大学生可直接在哈获得助学贷款外,在哈的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也能获得贷款助学了。据了解,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

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昨天(14日),黑龙江省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后除我市贫困大学生可直接在哈获得助学贷款外,在哈的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也能获得贷款助学了。

据了解,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则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办理的助学贷款。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哈尔滨银行共同签署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为5000元,用于学费、住宿费等。偿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开始由学生本人支付。

据介绍,目前,在哈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实行生源地和校园地两种模式并行政策。此次推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除可满足我市考入外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在校园地贷款的需求,还将原来校园地没有列入的在哈民办高校学生的贷款业务也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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