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担保法 > 担保合同 > 抵押担保合同 > 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6:56:30 人浏览

导读:

在抵押担保中,有不同的担保方式,因为在进行抵押担保的时候,主要还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担保人的主要情况来进行的,最高额担保就是会规定担保的范围以及担保的最高额度,这个也就是为什么会与其他的不同的一个地方,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在抵押担保中,有不同的担保方式,因为在进行抵押担保的时候,主要还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担保人的主要情况来进行的,最高额担保就是会规定担保的范围以及担保的最高额度,这个也就是为什么会与其他的不同的一个地方,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

  正如最高额抵押确定一样,引起最高额抵押权实现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得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启动最高额抵押权实现的程序。

  抵押权人要实现最高额抵押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债权得确实存在。与普通抵押权是针对特定债权设立抵押不同,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特定性和不稳定性,在最高额抵押权确定之前,其担保的主债权处于不停变动之中,债务有随时发生的可能,也有随时被清偿的可能,因此,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时,除了证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之外,还必须证明债权的客观存在,如不能证明债权的确实存在,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则不能支持其行使最高额抵押权的要求。(2)有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抵押权人行使最高额抵押权,除了证明抵押权的有效存在以外,还必须证明所主张的债权已届履行期限,也就是债权已到期。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设定的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权人依照约定是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依我国民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应提供有效的约定证明,证明其债权已到履行期限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如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债权人就应提供有效的催要证明,证明债务人经催要而未履行。只有在债权到期而未获清偿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最高额抵押权。

  债权人启动最高额抵押权实现程序是导致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原因之一,但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并不一定导致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有一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即导致债权人启动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程序,而不必等到所有债权均到期且未获清偿。

  国外有将申请拍卖抵押物的程序列入强制执行法,可以不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的立法例,在我国没有这一规定,同时由于"流质契约的禁止",当事人不可以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协议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将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因此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应依照我国《担保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通过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人在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后,应主动到登记机关涂消抵押权登记,以解除抵押人财产权利的拘束。同时,设定的抵押只能一次登记一次有效,多次重复使用。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最高额担保是与其他的担保方式不太一样的,设立最高额担保,在一定的情况下,对于担保人来说是有这样的承受能力与范围的。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