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时间
导读:
现在人们购房都不会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尤其是大城市里的人都会选择按揭贷款,这样可以减轻买房的负担,房屋购买人只要支付一个首付就能购买房屋,在向银行贷款以后还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介绍,民众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3、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
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
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属政策性用房首次申请抵押权登记,需另提供:上市交易申请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按揭贷款抵押登记的时间可以在一个月左右完成,在登记完成以后银行就会发放贷款,债务人要每个月向银行还贷,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还款,那么银行有权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处分,处分以后的钱用于还贷,如果有剩余将还给债务人。以上就是“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时间”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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