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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6 17:21:08 人浏览

导读: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目前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在数量发展的同时,其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显著增强,机构间的资金往来和交流合作日渐频繁,它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方面,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已经显示了很好的社会作用。对于低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目前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在数量发展的同时,其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显著增强,机构间的资金往来和交流合作日渐频繁,它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方面,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已经显示了很好的社会作用。

对于低收入家庭和贫困人口,一笔小额贷款就像“及时雨”,能帮他们渡过难关;对于许多微小企业,一笔小额贷款就能帮助他们走进市场,从而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具有反贫困、促发展作用的小额信贷实践在世界范围内已历时30多年,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欢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断涌现和发展也日益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央行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366家,贷款余额2875亿元,上半年累计新增贷款894亿元;此前数据还显示,2010年末,我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当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就逾750家,累计新增贷款接近900亿元,从这个发展速度看,近期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还是比较迅猛的。”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服务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新生力量,凭借其小额、分散、灵活、快捷的服务特点,正在日益成为地方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今天这份亮眼的成绩来自各方不懈的努力。近几年,我国政府在促进小额信贷发展上做了许多工作。2008年,银监会、央行在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财政部、国税总局在2010年5月发布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目前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在数量发展的同时,其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显著增强,机构间的资金往来和交流合作日渐频繁,它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方面,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已经显示了很好的社会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小额信贷的发展还存在政策环境有待改善、资金来源渠道较窄、公司盈利水平较低、公司自身内控管理水平较低以及外部监管力量薄弱等一系列“内外因”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限制了这些微型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对此,有专家表示,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并继续为其良性发展和壮大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具体看,要鼓励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承担批发资金的职能。要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到1∶1或者是1∶2。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此前表示,把小贷公司作为一个非公众金融机构企业,应该可以允许它两倍的融资,也就是说按照普通的工商企业30%的自有资本金的杠杆率来经营。此外,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支持基层金融发展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同时将现有适用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优惠政策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同时,在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关注其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就此分析指出,国际上一些地区小额信贷缺少有效监管和规制,导致小额信贷机构出现了过度规模增长和追求短期利润行为;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期待其投资的高回报率,忽视了小额信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产生追求短期利润的压力。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我国政府和监管当局应该在现有政策上,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推动小额信贷发展,对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都需要鼓励发展,防止出现对小额信贷的误解和健康发展势头的逆转;另一方面,注意发展的节奏,突出稳步和健康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管。

“小额贷款公司未来要继续有序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构建并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还建议,政府应构建金融基础设施,小额金融机构才能低成本和有效率的运作。金融基础设施的范围很广,包括征信体系、担保物权制度、破产框架、存款保险制度等;在微型金融领域加强跨部门协调,加大中央对地方金融监管的指导力度,制定微型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同时,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也应该修炼好内功,充分发挥“鲶鱼效应”和金融服务的补充作用,找准市场定位,不断修炼内功,完善内控管理;小额信贷业也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避免发生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现象,以实现行业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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