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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势依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7 07:20:49 人浏览

导读:

与央行加息同步,国家住建部20日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上海方面亦照此执行。分析人士指出,对比5年期商业贷款上调基准利率0.2%至6.14%,公积金贷款加息0.18%

与央行加息同步,国家住建部20日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上海方面亦照此执行。

分析人士指出,对比5年期商业贷款上调基准利率0.2%至6.14%,公积金贷款加息0.18%较为“温和”,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上调并没有增加太多的购房成本,难以阻挡刚性购房需求入市的步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房贷之间的利率差进一步扩大,在贷款利率同样上调的情况下,公积金将成为更多市民购房按揭的首选。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势依旧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的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也下发通知,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做出调整。

调整后的具体执行标准如下: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 (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3.87%调整为4.05%。

以贷款年限为15年的60万元公积金贷款为例,调整前的原利率3.87%,现利率4.05%,原月还款额4399元,现月还款额4453元,月增加还款额仅为54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做出明确:2010年10月20日(含10月20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10年10月20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的通知规定。 2010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有业内人士解读,对比央行存贷款利率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差的绝对值仍在扩大,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势依旧存在。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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