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担保法 > 质押 > 权利质押 > 红日药业: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红日药业: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15:25:55 人浏览

导读:

红日药业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2,017,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2%)的通知,大通投资将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90万股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4%,占公司总股本的0.60%)质押给天津汉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用于大通投资向天津汉能

  红日药业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2,017,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2%)的通知,大通投资将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90万股股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4%,占公司总股本的0.60%)质押给天津汉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用于大通投资向天津汉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借款进行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6月9日,质押期限至2011年9月8日止。目前上述股权质押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