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担保法 > 抵押 > 无抵押贷款 > 四川:不让一个新生因缴不起学费辍学

四川:不让一个新生因缴不起学费辍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7 17:10:14 人浏览

导读:

不能让一个新生因为缴不起学费而辍学,这是成都纺织高专、四川邮电职院等高校开学提出的工作目标。措施是将这批学生引入绿色通道,通过学费缓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助学贷款等方式力保贫困学生就学。成都纺织高专特别提出,今年受洪灾影响的我省绵竹清平,都江堰龙池

“不能让一个新生因为缴不起学费而辍学”,这是成都纺织高专、四川邮电职院等高校开学提出的工作目标。措施是将这批学生引入“绿色通道”,通过学费缓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助学贷款等方式力保贫困学生就学。

成都纺织高专特别提出,今年受洪灾影响的我省绵竹清平,都江堰龙池、虹口,广元青川等地区的贫困新生,一律先入学,后办理各种手续,并专门为这些学生准备免费的生活用品,保证开学的实际需要。

成都纺专、成都职院、四川大学等高校积极搭建体系,广开渠道,保障贫困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实现“助困育人”。据了解,这些学校建立起国家、学校、社会三层资助体系。

在国家层面,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让学生得到帮助。在学校层面,则拿出资金对学生进行补助,成都纺专2009年即支出239万余元,成都职院在校内推出一批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由此受助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在社会层面,建立全社会都参与的资助贫困生机制,多渠道吸引企业提供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