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一般保证的规定,包括保证方式、责任范围以及解除责任的条件。 通过了解这些规定,用户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对于保证的相关要求。
本文详细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一般保证人的规定,包括其执行方式、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以及启动保证责任的条件。 通过了解这些内容,用户可以更好地理解一般保证人在
一般可以通过担保责任的范围以及履行顺序和时间来界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中就是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而连带担保则是
约定保证责任的方式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即可。在司法实践当中,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行使追偿权的方式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让保证人在保证责任下免责的情况是转让债务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提供保证等情形。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是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银行贷款担保人退休了还能担保,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司法实践当中,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等。因此,担保人
口头保证的保证人一般不需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没有建立正式的保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有免责条件不同、先诉抗辩权不同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等。我国法律规定,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但两者之间的法律
一般保证期间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担任保证人的条件有主体适格、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法院已经受理了债务人破产的案件,债务人下落不明,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履行不能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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