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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09:54:45 人浏览

导读:

通过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是很多企业和个人的一个资金来源,但是贷款的时候银行往往需要一些抵押物,或者是说要求贷款人具备相应的资质,那么质押贷款他的手续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质押贷款的手续材料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通过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是很多企业和个人的一个资金来源,但是贷款的时候银行往往需要一些抵押物,或者是说要求贷款人具备相应的资质,那么质押贷款他的手续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质押贷款的手续材料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质押贷款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二、质押贷款的条件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三、存货质押的特点

  首先,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的占有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担保物仓储服务。由仓储公司出具以金融机构为寄存人的进仓单,并交付金融机构,此时金融机构并不直接占有担保物,而是通过仓储公司间接对货物进行管领、占有。

  其次,金融机构既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对担保物进行实际监管、控制,而是由仓储公司,根据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存货(现货)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约定,对寄存在仓储中心的担保物提供仓储、监管服务。

  再次,大易有塑指出,企业用于担保的货物对其产销供应链运行有很大影响,为了保证企业顺利还款,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款人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允许企业在监管期间提取或更换货物,仓储公司必须要能够协调好金融机构监管需要以及借款人的产销活动。因此,存货(现货)质押的担保物具有变动性。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至少涉及借款人、贷款人及提供质物监管与仓储服务的第三方三个主体,其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存货(现货)质押合同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确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质押贷款的手续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办理质押贷款的,我们首先要有一个质押物,有了质押物才能办理质押贷款。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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